台灣經濟部宣佈:白熾燈年底禁售,5年內全面汰換為省電燈泡或LED照明

台灣經濟部28日宣佈,將以5年時間全面汰換白熾燈泡,2008年底前將公告全面禁止製造、進口、銷售白熾燈,2009年公家機關也將先全面禁用白熾燈。

目前,傳統的白熾燈泡和省電燈泡價差高達5倍。白熾燈泡1顆約廿元、省電燈泡約一百元,但省電燈泡用電量很少,使用壽命也比傳統燈泡久,綜合考慮未必較貴。據統計,白熾燈平均使用壽命約500到1000小時,僅是省電燈泡的三分之一到六分之一。而同樣照明度的白熾燈,比省電燈泡耗電5倍以上。另外,白熾燈表面溫度高,會使室內溫度升高,增加冷氣耗電量。

台灣能源局局長葉惠青說,政府已擬妥整體配套策略,分別從生產面、消費面著手,加速汰換白熾燈。預計在2008年前公告白熾燈能源效率標準,並分五年施行,屆時白熾燈就無法再進口或製造、銷售。

台灣經濟部將在五年內推動白熾燈汰換計畫,鼓勵政府與民間部門改裝省電燈泡或其他高效率燈具;全面汰換後,估計每年可以省下約八億度電,減少近50萬公噸的二氧化碳排放量,減碳效益相當於造林2784萬棵樹。

目前,台灣生產白熾燈的廠商有四家,產值約為1億元。台灣能源局局長葉惠青表示,能源局已與業者溝通,業者表達高度配合意願,未來將改生產省電燈泡。

據瞭解,為了推動LED燈的使用,能源局也要提出預算1億3千萬元、4千多盞LED燈,供地方政府申請。而消費面將由公部門帶頭,2009年起,台灣7890個公務機關使用的白熾燈需汰換時,必須全面改換省電燈泡、LED燈具、T5螢光燈管等。公有市場則在2009年底前全面改用省電燈泡。

另外,台灣能源局也將與飯店、旅館、醫院、農業部門等白熾燈使用率較高的特定用戶合作,鼓勵其參與自願節能協議。至於一般民眾及住家用白熾燈,將透過省電燈泡等促銷活動,帶動消費者改用省電燈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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