英衛生保護局警告/開放式省電燈泡紫外線 傷皮膚

〔編譯張沛元、記者王昶閔/綜合報導〕英國獨立報十日報導,英國政府公共衛生監督組織「衛生保護局」(HPA)警告,省電燈泡所散發的紫外線量,足以傷害皮膚,建議使用開放式(可看到玻璃線圈)省電燈泡時,如距離不到三十公分時,一天的使用時間不要超過一小時。

HPA是在應病患團體要求測量省電燈泡散發的紫外線後,發布上述「預防建議」。英國病患抱怨,省電燈泡會加重光敏感狀況,如血液疾病狼瘡、濕疹及紫質症等。

距離應超過30公分 勿超過一小時

又稱壓縮螢光燈泡的省電燈泡有兩種,一種是可看到玻璃線圈的「開放式」,一種是線圈包在第二層玻璃裡、看似傳統燈泡的「壓縮式」。研究顯示,當光源相當靠近皮膚時,五分之一的開放式省電燈泡會散發相當於夏季晴天的紫外線量,值得警惕;當把光源移開超過三十公分,紫外線量就會低於冬季晴天,也無有礙健康疑慮。

HPA表示,使用開放式省電燈泡,比如桌燈或讀書燈,應留意距離與使用時間。壓縮式省電燈泡因為包裹兩層玻璃,所以不會散發過量紫外線,也可以近距離使用。

HPA執行長麥克拉肯表示,有光敏感情況的民眾應該特別注意,但沒有必要因此完全棄用省電燈泡,只需要在距離上做簡單調整。此外,他也駁斥省電燈泡紫外線孔導致癌症的說法。麥克拉肯指出,省電燈泡紫外線曝曬過量,頂多導致皮膚短時間發紅。

體質敏感者易引發蕁麻疹

三軍總醫院皮膚科主任趙昭明則表示,對於罹患光敏感性皮膚炎患者來說,不僅要留意省電燈泡,傳統日光燈一樣會散發紫外線,長時間近距離暴露,也可能引發蕁麻疹的過敏反應。

趙昭明表示,光敏感性皮膚炎相當少見,這類病患的皮膚,對環境中的紫外線特別敏感,但對於絕大多數沒有這種體質的民眾,並無影響。

趙昭明表示,有光敏感體質者,暴露於大量紫外線時,局部皮膚就可能產生蕁麻疹,引發紅、熱與發癢等症狀。每個患者對於光線的敏感度不同,有些人要近距離照一小時才會過敏,有些人可能十分鐘就會有症狀,另瓦數越大,相對的,也容易引發過敏。因此盡量不要連續近距離待在光源下太久,一旦發生蕁麻疹症狀,應該離開光源,並使用冷水冰敷,降低過敏肌膚的溫度,便能獲得改善。

 

轉自http://www.libertytimes.com.tw/2008/new/oct/13/today-life6.ht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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